纳恩与托雷斯在信函中指出,杉川机器人作为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扶持的“专精特新小巨人”企业,此次收购交易引发了关于美国国家安全与数据隐私保护的重大关切,理应纳入CFIUS的全面审查范畴。 此外,纳恩与托雷斯还指出,iRobot在自主导航、人工智能以及机器人技术领域拥有核心知识产权,此类技术具备鲜明的“军民两用”属性,若被中方掌握,可能为中国推进军民融合战略提供技术支撑,进而影响美国的技术优势与国家安全。 同时,“黄金股”等新型监管工具的应用,即便允许交易通过,也会限制企业对核心技术的处置权与自主决策权,导致技术转化与整合效果大打折扣,阻碍企业借助海外资源实现产业升级的进程。
Published at: 2026-02-23 16:00:00
Still want to read the full version? Full article